

为切实提高市容环境管理秩序,有效解决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疏堵结合、便民利民、依法管理”的原则,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县城区瓜果流动售卖、规范集中经营场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范内容
县城区无固定门店等经营场所的各类从事时令瓜果售卖的流动商贩。
二、集中售卖地点
位于君山东路罗庄社区的城东瓜果市场(伊水华庭小区东侧,原钼粉厂西侧巷内)。
三、经营要求
(一)在县城区从事水果售卖的流动商贩,从即日起到城东瓜果市场办公室进行登记领证,根据安排进入城东瓜果市场进行规范经营。
(二)进入市场经营的商贩要自觉遵守市场管理制度,保持摊点卫生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得乱扯乱挂搭设棚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招揽顾客,不得损坏市场内设施,不得堵塞交通和影响消防安全。
(三)自公告发布十日后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县城区占道经营的执法力度,对继续从事违规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活动的经营者,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从重处罚。
(四)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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